尘埃落定!广州中院:正式启动对广州队破产清算程序

作者:山猫直播       时间:2026年08月31日 21:14

北京时间8月31日消息,今天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官方公告,裁定受理广州市中航服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对广州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担任该公司管理人,这标志着这家曾八夺中超冠军、两登亚冠之巅的足球俱乐部,在法律主体意义上正式步入消亡程序。

2025年1月6日,中国足协公布三级联赛准入名单,广州队未获准入;俱乐部同日发布声明,称“受历史债务影响,无法继续征战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实质上已退出职业足球序列。 但彼时俱乐部作为股份有限公司仍未注销,债务纠纷持续累积。天眼查及司法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逾130起,多为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执行案件,并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 此次法院裁定受理清算,意味着其名下训练基地、办公资产、品牌商标等将被统一处置变现,按《企业破产法》顺序清偿债务,清算完毕后公司法人资格依法注销,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官方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6年8月31日裁定受理广州市中航服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广州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清算组担任广州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广州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11月30日前,向广州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78号2101、2102;联系人:仇彦毅;联系方式:1343205438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州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州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12月8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十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广州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本约4亿元,曾由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是“金元足球”时代的标志性载体——2011年至2019年间,该队夺得8次中超联赛冠军、2次亚冠冠军,并多次跻身世俱杯舞台。随着恒大集团债务危机爆发、母公司陷入破产清算,俱乐部造血能力枯竭,最终从赛场退守至法院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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